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9号)要求,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 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