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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平房区妇女联合会
单位地址: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单位电话:86501426
单位邮箱:pf86501426@126.com
单位领导:主席 陶英
主要职责:
区妇联是区委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区委和区人民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和组织全区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指导我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七)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络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八)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