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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平房区总工会

单位地址: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单位电话:86501488

单位邮箱:pfqzgh@163.com

单位领导:主席  杨四为

                副调研员  何  伟

主要职责:

        平房区总工会的基本职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在维护全区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工会工作的方针任务,向广大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会同企(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5、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决策的讨论制定;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重大案件的调处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全区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和推进全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做好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7、根据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培训及管理工作。

        8、做好困难职工扶贫解困工作,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及“再就业”工程;督促和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险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9、组织职工学好《工会法》和《劳动法》,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职工信访等法律服务。

        10、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财产、经费,做好工会统计工作。

        11、完成区委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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