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平房区(哈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平房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有关要求,近日,区政府办(法制办)制定出台了《平房区人民政府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制度》规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民生事项作出决策前,由决策承办单位采取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委托专门机构调查、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未经民意调查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区政府相关会议讨论。
同时,区政府办(法制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新的政府网站设置政民互动频道、民意征集栏目,作为开展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的主要平台和载体。目前,区财政金融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依托该平台对《哈尔滨市平房区(哈经开区)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平房区妇女发展规划》、《平房区儿童发展规划》进行了民意征集。